教育訓練
公司經營最大的資產是「人」,「將對的人、放對位置、做對的事」是公司用人的原則,以「職位分類」的制度,配合職務所需,建立各職務人所需的能力,擬定教育訓練計劃,讓員工評量所學所需,進一步擬定個人的學習計畫,依計畫達成目標。教育訓練的目的,期望將公司的人力素質提升,保持公司的競爭優勢。
重點企劃項目
依年度訓練計畫將教育訓練分為二類:
一、自辦訓練:
如新進人員訓練、工程企劃簡報、施工與管理、勞工安全與衛生管理、新工法與新材料研討等。(講師由公司員工擔任或外聘)
二、外辦訓練:
外辦公開班 (工程相關證照、施工與管理、經營管理、資訊、採發、財務等) 以及委託教育訓練機構開班等。
專業證照補助內容
一、目的:
為鼓勵同仁於短期內取得個人職務所需之專業證照,訂定本辦法。
二、適用範圍:
- 適用於本公司因應政府法令及執行公司業務需求之證照。
- 政府單位核發證照:
- 營造工程管理 (甲級技術士,簡稱:工地主任)
- 勞工安全管理師 (甲級技術士)
- 勞工衛生管理師 (甲級技術士)
-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(乙級技術士)
- 其他經政府考試合格核發證書,依法可供營造公司使用之證照
- 合法訓練單位核發結訓合格證照:
- 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 (簡稱:品管工程師)
- 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暨檢查施工安全評估人員 (簡稱:危評人員)
- 其他經合法訓練單位核發證書,依法可供營造公司使用之證照
- 證照回訓:上述 2.3 項之證照